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

(1967)秋鬥—「太平洋衛士輪」交船前的風波

「太平洋衛士輪」(Pacific Defender)小檔案:

  1. 1967年,金山公司在日本笠戶島造船廠建造的。
  2. 2萬多噸。
  3. 木板專用船。
  4. 建造的時候,適逢日本勞工的「秋鬥」!
  5. 勞方要求加薪、每天遊行。
  6. 船廠老闆不同意,雙方僵持不下。
  7. 碰上這種局面,這艘船,要如何交給船東—「金山公司」?
  8. 雙方僵持不下、拖延下去的結果,只會使得船塢方面的損失,更加嚴重惡化!
  9. 結果呢?要怎麼交船?

勞資雙方談判破裂,無法達成共識的結果,就是繼續耗下去!

耗下去的代價,就是:

  1. 勞工方領不到錢
  2. 造船廠老闆,沒辦法交船,也收不到錢。
  3. 船東「金山公司」的新船沒辦法開航做生意、賠錢、財務惡化。

怎麼辦?

已經接近完工的「太平洋衛士輪」,正好要準備進行新船的「公試運轉」(Official Sea Trial)作業階段,碰到勞工這種情況,要怎麼進行?

情況很微妙:

  1. 勞工公會「不會參加」,就是要逼使廠方答應勞工的要求。
  2. 廠方不能不做「公試運轉」,否則無法交船,延誤下去,損失更慘重!
  3. 而船東「金山公司」更急了!因為如果一直拖延下去,「太平洋衛士輪」何時才能開航賺錢呢?

這種情形,最後還是要造船廠方、船東的大老板們,坐下來,好好談一談、溝通、協調。想一個雙贏的辦法。

最後決議事項如下:

  1. 造船廠方,以課長階級以上的人來主持「公試運轉」作業。
  2. 船方的船員,完全配合測試作業。

就這麼簡單!

老實說,這種方式的試車,好像還沒看過。

因為按照正常程序是:

  1. 造船廠方,應該把船弄好以後,才能交給船東。
  2. 船東做「公試運轉」,也只不過看看廠方做得對不對,不會深入操作機械。

但是,這一次,碰上勞工的「秋鬥」,反而促成造船廠方、船東,雙方合作起來了!

為了怕勞工公會探悉這樣的合作方式,中途殺出程咬金,破壞了整個協議內容。「公試運轉」當天,即將在「太平洋衛士輪」工作的船員們,還特地起個大早,偷偷摸摸的躲在交通船內,「偷渡」到拋錨在外海的「太平洋衛士輪」上,準備配合進行試運轉作業。

一切準備就緒,即開始進行「公試運轉」作業。

  1. 操舵者,不是造船廠方的人,而是一位舵工。
  2. 機艙部輪機長、大管等等人員,都在機艙開車。

原本船員在試運轉的時候,僅僅站在旁邊觀看而已。哪有向今天這般,大家聯合操作試車!

「公試運轉」的過程,主客立場不僅和諧,還非常融洽!

「公試運轉」的結果,可想而知,是圓滿結束、皆大歡喜的場面!

黃昏時刻,造船廠方老闆還親自到船員餐廳,向船員們一一道謝。


這次的聯合試車(船員們俗稱「公試運轉」為「試車」),令我們長了不少見識。簡單整理如下:

  1. 試車的時候,輪船並沒有載貨、是空船。開到最大的速度,藉此來查看輪船震動的情況。
  2. 當然,當日後輪船營運,承載貨物之後,在正常的情況之下,船是不會有意外的震動。
  3. 雖然說,全部是按照設計圖來施工建造,但是一定會有如上所說的情形,如何有效改善震動的情形?
  4. 不是只有在日本,全世界的造船廠在試車的時候,都會是一樣的檢核重點。
  5. 例如說,欄杆一直抖個不停,要怎麼改善?
  6. 廠方師傅取一些震動較劇烈之處,從欄杆往下再釘stay到甲板上固定住,即可改善。
  7. 諸如此類,樣樣都是很寶貴的經驗,從書本上是學不到的!讓我們這些參與「試車」的船員們,上了很難得的一課!

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船上的吊貨杆(crane)的事情。

  1. 設計製造的時候,就是陸上型的吊貨杆。
  2. 當船傾斜6度以上的時候,就不能使用。
  3. 一般船上的crane就沒有這種限制。
  4. 所以,「太平洋衛士輪」首航的時候,我和水手長研究、商量,想一個方法。
  5. 我們的想法是說,在輪船航行途中,船身的晃動,無法使用crane來開艙蓋;那麼不如用snatch block來將wire多轉幾個彎試試看。
  6. 經過幾次的試驗之後,終於成功了!可以不必靠crane就可以開艙蓋。
  7. 原先的設計是:輪船要在風平浪靜的水域上,才可以開關艙蓋。可是在我們實際作業的時候,不可能等到風平浪靜的時候,才開關艙蓋。
  8. 所以,當處女航回到日本新居濱的時候,廠方人員在碼頭上,觀察到我們並未使用crane,早就把所有艙蓋都打開的情況,感到很奇怪?經由我們的解說,這些廠方師傅也十分讚賞大家的經驗與創意。

勝仔整理

2008年11月3日一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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