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
船的噸位與馬力(一)
總噸位 9644噸,馬力為8500匹透平機,夠嗎?
網友笨鳥意見:
我請教過一個曾經擔任過巴拿馬級貨輪(註 1)Quarter Master(註 2)的朋友,他說大型輪船由於慣性大,當在海面上達到預定航速後,只需再施加很小的動力即可克服海水的阻力,維持固定的速度;這與小型船隻必需仰仗強大的 馬力來和強風巨浪搏鬥的情形不同。因此大型輪船的引擎著重的是「扭力」而不是「馬力」,它的馬力∕噸位比值會比小型船隻小很多。
至於 「50 噸的漁船就有 450 匹馬力」的說法,我一時之間找不到原始資料的出處,我上網查到高雄市政府的漁船月報 http://kcmb.kcg.gov.tw/2007/doc/962time-19-9609.pdf ,50 ~ 100 噸的漁船共有 249 艘,總噸數 20,899.64,總馬力數 180,106,馬力∕噸位比值為 8.6,與 450 匹馬力∕50 噸 = 9.0 十分接近,因此「50 噸的漁船就有 450 匹馬力」應該十分合理。(我比較習慣把噸數當分母,照您的公式 H.P. = G.T. / 2.14,則 H.P. / G.T. = 1 / 2.14 = 0.467)船越小,此比值會越高,從上述漁船月報不同噸位間的漁船也可看出此傾向:5 ~ 10 噸的漁船此比值約為 20.2;到了 1,000 噸的漁船,此比值只有 2.0 了。萬噸以上的輪船,此比值不到 1.0,甚至不到 0.5,也符合預期。
我未加細究大型輪船與小型船隻間的巨大差異即直覺性的提出質疑,造成您的困擾,甚感抱歉。不過經過這麼一番折騰,倒也增加了不少這方面的知識呢!
註 1:貨輪的寬度、長度、和吃水深度等恰好能通過巴拿馬運河的,稱為「巴拿馬級」,如超過此極限則必須繞行南美洲的好望角。
註 2:在大型輪船上實際操舵的船員,不論職級高低都稱為 Quarter Master(四分之一個船長),以示地位崇高及責任重大。
勝仔
2008年4月3日 重新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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