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

(1967)救生艇員證





依照我的海員手冊上的記載,我在東方明珠號客貨輪(以下簡稱東方明珠)上的服務期間,自1966年10月25日至1968年2月26日,時間是一年又三個月,不算長,不過倒有一些值得紀念的事情。

以下所描述的事情,可說是端艇故事的後傳,背景就是在東方明珠。

東方明珠的航線是台灣、日本、香港、美國西岸的定班輪,可搭乘旅客約120人。
一般說來,正常的來程如下:
自美國舊金山→日本橫濱→日本神戶→台灣基隆→台灣高雄→香港。
正常的回程如下:
自香港→日本神戶→日本橫濱→美國西岸的聖地亞哥。

至於票價,好像1000美元有找,不到1000美元。在美國人看來,真是物廉價美、物超所值!
聽說,有些老外已經搭乘過好幾個航次。因為這些老外,年紀也大了,回到美國家中,沒有什麼人住在一起,所以,馬上又到船上來,他們和船上的服務生可是很熟的呢!

一般商船,可以搭載12名或以下的旅客,並不需要有裝載旅客的許可證。
但若是超過12名旅客以上的話,就不行。
同時,船上也要有適合旅客的一些設備;而救火設備的要求,也不一樣。

好比東方明珠來說吧:
  1. 東方明珠可以搭載旅客人數120名。
  2. 船員約60名左右,加起來就是180個人。(所謂船員的人數,是包括因旅客而需要的廚房和服務生等。)
  3. 救生艇最少要有6艘,每艘救生艇約載30個人。

有了救生艇,那麼操作救生艇的船員,也需要特別訓練才能達到要求。

東方明珠是賴比瑞亞籍的船。
賴比瑞亞政府委託美國COAST GUARD的人員考核船上人員的救生艇操作機能。
他們大概每年(一次?)安排到船上來考試有關救生艇的操作。及格後馬上核發證書。甲板和機艙的官員也一樣需要考試。

我於上船後的一年左右接受考試。

COAST GUARD官員帶著應有文件、打字機,來船上實地看看我們放救生艇、操艇、用引擎行駛(客輪上的救生艇,全部是有機器的)、如何轉彎救生等等標準作法,以作為評分的依據。

合格後,當場製作證件、當場核發證書。我是於民國56年(1967年)7月3日考試通過的。

除了用機器行駛外,另一個必考題就是要會使用槳來划船!

幸好,平時我在船上一有空就教導船員划槳的相關知識。
所以,這次考試,我還特別讓船員用槳劃給COAST GUARD看。

COAST GUARD的官員,非常滿意我們大家的成績,當場就核發證件。

這裡,我要感謝當年在學校上端艇課的時候,老師細心的教導,讓我練習了應有的基本動作、學習了所有的動作。

除上述操艇外,當然船上的一些警鈴、水密門,以及滅火機等,也都需要經過試驗並檢查的。然後,COAST GUARD再重新發證。

這是很難得的經驗。


勝仔
2008年8月24日一版
2008年8月25日二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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